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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正在寻找对价格法提出的修正案的意见,我

为了实施CPC中央委员会和国务院的决定和协议,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及国家监管的国家监管委员会准备了对“中国共和国的价格法”的修正案(评论草案),并要求公众对24的意见。指南,促进合理的价格运营并保护有用的权利和有益的业务。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价格加深的改革,必须修改和改进价格法的几项规定。其中,新的经济体,新的商品形式,新模式一直在出现,某些行业低价竞争的问题很突出,并且已经提出了对价格监管和监督的新要求。此外,随着价格改革的加深,政府定价机制不断提高,建立了相对完整的价格,成本监督和审计系统。一些价格项目已经从建立特定的价格水平到建立价格机制的转变。这反映在不断变化的需求和市场供应方面更灵活。相关的改革结果必须通过法律改革整合,以实现法律与改革之间的有机联系。该修正案有10篇文章,其中包含三个主要方面。首先,我们将提高政府价格的相关内容。显然,由政府指导的价格,包括政府价格管理方法的变化组合,不仅限于参考价格及其浮动范围的形式。鉴于固定级别的政府价格的真正转变o固定的机制,清晰的价格机构可以通过制定价格机制等,确定政府价格的水平。其次,这是为了阐明确定不适当的价格措施的标准。这包括更大的价格转储,标准化市场价格订单并提高“滚动”竞争的认可标准。提高价格不当价格行为的认可标准,例如价格阴谋,价格下跌和价格歧视。第三个是提高对价格违规的责任。经营者的精细调整Foran不适当的价格行动包括违反明确价格的处罚。澄清操作员拒绝或提供错误成本,调查或其他材料的监督的法律责任。 “为了应对面临价格工作实践的问题,我们将重点关注不适合新情况,新任务,新要求,我的法律的重要内容先前的措辞表明,对价格法的修订将遵守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革局,将加深定价改革,提高定价调节的能力,提高价格监督水平并提高改善的经济和社会发展。